近年来,迁安市面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,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核心,持续深化智慧城市建设,城市服务质量、治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明显提升。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主管部门,迁安市大数据中心以信息化项目绩效管理为抓手,全力确保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质增效。
持续做好信息化项目的全流程监管。按照河北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,该中心对全市信息化顶层设计、需求分析、方案制定、可行性论证、项目审核立项、采购建设、过程监理、验收评估、工程结算、运营维护、升级改造和绩效评价等进行全流程绩效监管。对信息化项目财政支出资金,包括国家、省、唐山市统筹安排建设并拨付的建设资金,市本级配套和安排的所有财政性资金、自筹资金、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进行统筹规划,全面掌握各个项目的前期投入及后期运维成本,灵活运用加减法,对项目投资进行有效控制。2021年以来,建设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项目26个,共完成投资92334.388万元,在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的前提下,有力保障了新型智慧城市的高水平建设。
持续优化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流程。从意向公开、资金维护、采购计划、招标公告、合同备案等节点入手,依据《迁安市信息化(新型智慧城市)项目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严格执行招标投标、政府采购、工程监理、合同管理等制度,达到用最少的投资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。
持续加强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工作。2022年以来,迁安市大数据中心联合第三方对全市拟申请的12个信息化(新型智慧城市)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,通过明确项目绩效指标,加强项目绩效事前、事中、事后评估工作,依据前期调研结果、项目建设过程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资料,设定细化、量化的指标值,以对项目支出的效率、效益等进行客观、公正的分析和评判,确保迁安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实效。